序号 |
区域 |
项目建设地点 |
项目名称 (暂定) |
项目单位 |
项目定位 |
1 |
东北 |
辽宁省 |
东北区域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
铁岭贵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综合性区域处置中心,兼顾处置精(蒸)馏残渣、油泥油脚等含油废物等特殊危险废物。 |
2 |
华南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华南区域特殊危险废物(飞灰)集中处置中心 |
广西梧州环投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类别区域处置中心,重点处置飞灰等特殊危险废物。 |
3 |
西南 |
重庆市 |
西南区域特殊危险废物(飞灰)集中处置中心 |
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重点类别区域处置中心,重点处置飞灰等特殊危险废物。 |
4 |
西北 |
甘肃省 |
西北区域特殊危险废物(铅锌冶炼渣等)集中处置中心 |
甘肃亿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重点类别区域处置中心,重点处置铅锌冶炼渣、大修渣等特殊危险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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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关于“建设20个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要求,我部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相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了审核,形成第二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及项目单位清单。
根据《实施方案》,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托底保障、高效利用示范、应急处置、宣传教育等功能,同时作为国家和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重大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基地。相关项目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环评审批以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跨省转移审批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并可按程序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现将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将相关意见实名传真至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联系方式:(010)65645770、 65645771(传真)
附件:第二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及项目单位清单(公示)
生态环境部
2025年7月14日
附件
第二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及项目单位清单(公示)